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案例
在实施过程中,各地积极探索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的具体做法。例如,北京市早在2014年就开始要求产生生活垃圾、餐厨垃圾、建筑垃圾的非居民单位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,其中非居民餐厨垃圾的收费标准为100元/吨或11元/桶。此外,杭州市也开展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收费管理工作,并实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超量加价收费,基准量内外实行不同收费标准。
值得注意的是,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的实施并不总是一帆风顺。一方面,部分地区的监测和监管措施没有及时跟上,导致实际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。例如,部分餐馆把厨余垃圾混在普通垃圾当中,或者偷偷排放掉,从而规避收费。另一方面,一些企业和机构对于厨余垃圾处理的成本和责任不够重视,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。因此,在推进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的过程中,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,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。
综上所述,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的实施对于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、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地应加强沟通衔接,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,确保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的顺利推进。